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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故意不通知保险公司的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在保险业务交往中,一些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在自己投保前分外热情,但遇到理赔时却爱理不理,致使一些投保人在以后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故意不通知保险公司,想以此使保险公司增多工作量,给他们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其实,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因此,如果投保人在事故发生时故意不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无法确定其损失时,这部门损失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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