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于国兴)日前,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某女子通过在交友网站伪装背景,结婚后诈骗丈夫及他人6万余元,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集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5月,家住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女子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一男子,该女子虚构自己是某大学在校研究生,一年后二人结婚。次年12月,该女子编造“德国留学行程”离开丈夫。2022年1月,她谎称在德国感染新冠,需要治疗并购买特效药,先后两次诈骗丈夫及公婆的钱财共计54242.52元;在与丈夫的婚姻存续期间,她先后又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两名男子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同居,并骗取了二人共计7000元;该女子诈骗金额共计61242.52元。
集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某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某女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
□ 法官说法
本案中,虽然女子诈骗的钱财大多是丈夫及公婆的,但未达成谅解,同样适用我国《刑法》构成诈骗罪。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各种交友平台以婚恋交友为名,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在深入了解对方真实身份前,不要和对方有经济上的来往,不要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感情骗局。当遇到侵害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